院属各部门:
经常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2011年高温期假期5天,为8月1日-5日,7月30、31日、8月6、7日为正常休息日,8月8日上班。为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安全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部门在放假前做好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,做好防范措施。
二、物业管理处加强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做好防范措施。
三、院级值班安排另附,各事业部、公共技术服务中心、新能源所、先进制造所必须安排值班,并将值班安排与放假期间需要加班的员工和研究生名单,于7月27日前报安保办备案。
2011年7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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